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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 “三严禁”、“四不准”的通告
发布时间:2022-06-23 16:09:24  阅读量:138

各班级、2022届毕业生:

     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要求,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教育部 “三不得”、“四不准”就业工作要求发布如下:

     一、“三不得”即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;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;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,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、评优等挂钩。

      二、“四不准”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      三、学院建立监督举报机制,畅通举报通道,如发现有违反“三不得”“四不准”工作要求的,毕业生可通过举报方式向我校相关部门反映,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举报电话:18089365526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举报邮箱:905369817@qq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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